
學術資源統一檢索
讀者須知
入館規則 |
圖書館是學校的學術機構,是學校教學和科研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學校的文獻信息中心,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陣地,也是廣大師生員工展示精神文明風貌的主窗口。入館閱覽,應講文明、有紀律、守規矩、愛公物,樹文明館風,做文明讀者。 (一)遵守制度,服從管理,按規操作,照章辦事; (二)不穿拖鞋,不裸膀子,衣著規范,儀表整潔; (三)輕步低聲,言行得體,禁止喧鬧,肅靜安定; (四)不拋廢紙,吐痰入盂,注意衛生,保持清潔; (五)不涂墻桌,不損書報,愛護公物,講究公德。 |
文明公約 |
(一)保持儀表端莊,禁穿褲頭、背心、拖鞋進館; (二)保持衛生安靜,嚴禁攜帶食品、飲料進館,嚴禁在閱覽室 內進食、撥接電話; (三)保持閱覽環境有序,嚴禁用圖書及其它物品占座位; (四)保持空氣清新,嚴禁在館內吸煙; (五)保持舉止文雅,嚴禁在館內談情說愛; (六)保持整潔干凈,嚴禁隨地吐痰、亂扔雜物、亂刻亂畫。 |
圖書借閱證件的管理 |
(一)、借閱證的辦理 1、本校職工、研究生首次證:須持本人身份證及工作證(研究生證),辦借閱證1張(教師、研究生限借10冊)。校本部普通班本、??粕雽W后首次辦證,須接受關于如何利用圖書館的教育,以班為單位,統一辦理,每人辦借閱證1張,限借書10冊。 2、繼續教育學院及各學院自辦班學生首次辦證,以班為單位,統一辦理,每人辦借閱證1張,限借3冊。學生個人自行辦證,按社會讀者辦證處理。 (二)、借閱證的補辦 凡需補辦證件的讀者,須提憑本人的有效證件(身份證、學生證或工作證)到一卡通校園服務中心辦理。 2、讀者到本館辦理離校手續,程序如下: (1)學生將所有借出的書還清; (2)圖書館負責離校審核的老師完成審核圖書館離校環節; |
書刊借閱規則 |
(一) 按規閱覽 |
圖書遺失賠償辦法 |
1、讀者借閱圖書資料,應精心愛護、妥為保管。無論出于何種原因,凡有遺失,均須賠償相同版本的全新書刊資料,并另交書刊加工費及耗材費等共10元,如借書已超期,仍須按規定收取書刊滯留金。若無法賠償原版本書刊資料,則按該書刊重新核定后的價格的相應倍數賠償。 2、各類書刊按重新核定的價格賠償的倍數,原則上為: (1)參考工具書按5~10倍賠償; (2)孤本書或無復本的書刊按10倍賠償; (3)遺失全套書刊的一冊,按全套書的1~3倍賠償(原套書仍歸本館);遺失全套按3~5倍賠償; (4)重要的書刊按5~10倍賠償; (5)一般書刊按2~3倍賠償。 3、書刊價格的重新核定,1990年以前出版的書刊,書刊漲幅一律從1990年起算;1990年以后出版圖書按實際出版年起算,每年按10%漲幅計算,直到辦理遺失手續當年為止: 重新核定價=(原書價)×(1.1)N 其中: N-1990年至今的年頭數;如為1990年以后出版的書刊,則指出版當年至今的年頭數。 4、由于本館使用計算機管理,讀者遺失書刊賠款后,有關數據已從計算機中刪除,不能改辦換賠書刊退款手續。 5、讀者丟失圖書、期刊應及時辦理賠書事宜,在未辦理賠書(或賠款)之前,借閱期限扔將連續計算,直到辦理賠償之日為止,讀者在賠款或賠償新書時,如已超期,則書刊借閱超期一年以內滯留金的收取最高限額為20元,20元以下按實收取。超期天數滿一年以上、兩年以下,則滯留金的收取最高限額為40元,依此類推。 |
做文明讀者 樹文明館風 |
圖書館是我校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陣地,是展示我校師生精神文明風貌的窗口,需要全體讀者的關心、支持和努力維護、共同創建。希望人人爭做文明讀者,共同樹立我館文明新風。 上述各崗位,均由讀者個人或集體自愿申請,讀者協會與本館讀者工作部具體聯系安排。 |